2021关于开展评选第九届“温州市机电行业科技创新企业(含明星企业家)和第八届”优秀技术(工)人员活动的通知
关于开展评选第九届“温州市机电行业科技创新型企业”(含明星企业家)和第八届“优秀技术(工)人员”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企业:
为了进一步推进“温州市机械エ业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
工程”,经与有关部门商议,将于2021年下半年在协会内部继续开
展评选“温州市机电行业科技创新型企业"(含明星企业家)和“优
秀技术(工)人员”评定工作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一、活动主题
以“展示机电行业科技创新型优秀企业风采,促进温州市机电行业转型升级”为主题。着力弘扬企业家精神,搭建交流平台,促进我会企业科技发展。
转型升级不仅需要高端的技术,同时更需要最基础的执行者优秀技术(工)人员去执行,为此我们大力宣传具有敬业奉献的工作态度,技艺精湛的工作能力,精益求精的工作追求、工匠精神和匠心传承。
二、科技创新型企业
(一)推荐条件:
根据“创新、转型、推动力”等要素,近三年内获得以下六项目
之中任意三项以上(含三项)的企业均可申报
1、已评为高新技术企业
2、已列为各级研发中心、技术中心或科技型创新企业
3、已获得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、新产品证书的企业
4、编制产品企业标准并已经有效备案。
5、获有2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,或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
6、评为市级名牌产品以上等有关奖项
(二)申报材料及份数:
1、“温州市机电行业科技创新型企业”推荐表(见附件1)
2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
3、各级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或科技型创新企业证书
4、各级科技成果奖证书、新产品鉴定、评审验收证书
5、产品企业标准
6、专利证书
7、名牌证书等
以上材料各一份
三、优秀技术(工)人员
(一)推荐条件
根据“创新、求精、严谨、耐心、专业”等要素,且近三年内获
得以下七项目之中任意三项及以上者均可申报:
1、具有技术员或技师以上职称的。
2、县级以上科技成果奖、新产品开发的主要完成者。并已获得
较好经济、社会效益(指已列入主要研制人员名单表中的人员)
3、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其他专利的发明人。
4、企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员。
5、有关论文发表者。
6、各研发技术中心的负责人。
7、在进行技术改造、推进科技新技术、新成果中成绩突出者, 具有匠心精神者。
(二)申报材料及份数:
1、“优秀技术(エ)人员“推荐表(见附件2)一份。
2、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、企业标往、论文、科技成果证书、职称证书和技术工作小结等各1份。
四、有关说明和要求
1、本次活动将聘请有关部门领导会同专家委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评审结果将以文件等形式公示并在四届五次理事会上隆重颁奖。
2、本次活动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3、请会员单位积极参加这次评选活动并认真填写推荐表,加盖 公章,申报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并于12月24号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。
联系电话:88879705、88879706(带传真)
电子邮箱:1572317744qq.com
通讯地址:温州市江滨西路金讯达大厦2幢404室
温州市机电技术协会
2021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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